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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美女陪唱不成发飚砸人 打伤无辜人员头部赔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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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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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青年小伙在外打工回乡后,本想在歌厅轻松一下,却在酒后为争抢一位美女陪唱不成,竟然用啤酒瓶砸向一无辜者。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此前,刘某某与受害人自愿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刘某某与受害人自愿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用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赔偿了受害人巨额的医药费。

  被告人刘某某常年在外打工,2010年底从外地回乡过年。12月23日晚上9时许,刘邀约5名朋友聚餐喝酒后,来到鼎城区武陵镇某歌厅KTV377号包房唱歌,刘向领班提出要自己熟悉的美女服务员潘某某陪唱。潘听闻领班的转述后,赶忙来到刘某某一行人所在的377号包房,向刘解释道,她早已被398包房的顾客叫去陪唱。刘提出要潘退掉398号包房的顾客陪自己唱歌,潘当即委婉地拒绝了刘的要求,并离开377号包房回到了398号包房。刘顿时醋意大发,还认为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于是,便带领同伴冲进398号包房,同啤酒瓶将陪朋友听歌的无辜者米某某头部砸伤,后经法医学鉴定,米的伤情为重伤。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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