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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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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存在有人为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以捏造事实的方法提起诉讼从而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严重妨碍了司法的秩序,同时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此行为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客体要件是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客观要件是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二、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

  1、虚假诉讼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4、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别

  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对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的内容。虚假诉讼不但严重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干扰了司法秩序,并且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力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社会危害严重。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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