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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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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是我国的流通货币,而制造假币的这种行为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经济秩序,所以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量刑标准以及刑事处罚都是极为严重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假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假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的“情节轻微”,是指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持有,但数额较小等,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新刑法颁布施行后,对刑法172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没有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定罪量刑标准,公安部也未制定新的立案标准。但公安部1992年制定的《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可以参考。该《立案标准》第1条第4款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回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应予立案侦直。至于如何认定“明知”,不仅要从其“表述”上判断,更要从其“行为”中推定。

  制造假币涉嫌伪造货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什么

  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否是发生在进出国边境,如果不是发生在国边境,则不构成本罪。

  三、认定走私假币罪需注意什么

  我们应注意的是,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但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或者完全受到蒙骗的情况下运输、携带或者邮寄了伪造的货币进出境的,就不构成本罪。

  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

  认定本罪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系行为犯,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原则上都要判处相应的刑罚。

  但对于那些走私伪造的货币数额确实很小,如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不足500元或者币量不足50张,且不具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况,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9月8日《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似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则可依照本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不作刑事处罚,但可由海关依照有关的海关法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假币犯罪的刑事处罚是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附加刑的,但是最终的判决还是要看其犯罪行为有多严重,好了以上就是假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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