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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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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标准的一般性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

  立案标准的一般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三、其他规定

  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

  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知识。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华律网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快车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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