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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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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假如发生了犯罪活动,一般有公安机关破案,然后由检察院以国家名义起诉犯罪嫌疑人,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 

  二、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处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在本人的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三、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一般法院的管辖权都是由侵占的地点或者犯罪人员的居住地来确定,这一点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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