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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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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是我国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很多公民都会选择司法途径来保障权利、解决纠纷。在法院任职,为了确保血缘利益关系不与国家利益冲突,设置了任职回避。那么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刑诉中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目前,暂无刑诉中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三、审判中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不仅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有回避制度,连普通的公务员都有任职回避制度,以确保公务员的廉洁性。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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