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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阅卷必须家属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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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案件可以了解到,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的审查阶段,那么可能会涉及到查阅部分鉴卷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面,是需要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相关的查阅流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案件阅卷必须家属到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刑事案件阅卷必须家属到吗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涉及刑事案件的,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配偶的离婚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管辖法院的选择。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3条第1款第4项),离婚纠纷属于比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当然应当遵照此规定。 与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二、刑事案件阅卷后一般多久开庭

  现行法律法规虽未对刑事案件的阅卷后开庭时间作出具体规定,但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阅卷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只能查阅部分案卷材料,在审理阶段,律师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

  有的办案单位对律师阅卷设定了种种限制,提供给律师查阅的案卷材料极其有限,很多律师逆来顺受、习以为常,并不提出抗议,有的律师在复制案卷材料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只挑选部分材料复印。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阅卷的首要前提是,案卷材料一定要全面、完整。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一页都不能少,全部都要复制。如果办案单位不提供完整的案卷,辩护律师应当与办案人员交涉,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阅卷权利。如果律师法定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在开庭的时候,律师应以未能全面审核案卷材料为由,申请休庭,要求法院对案件延期审理,从而达到维护律师阅卷权的目的。

  在阅卷之前,辩护律师需要认真研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对案卷材料的提炼,里面几乎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端正心态,清楚自己的立场。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所处的角度应当是被告人的角度,是与《起诉书》的指控对立的角度,因此,我们要用怀疑、挑刺的眼光,来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如果辩护律师的内心已经与公诉机关保持了一致,阅卷也就失去了意义,不可能取得重大突破。

  同时,我们还应当对阅卷必然有所收获这一点充满信心。在我国,办案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由来已久,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些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取证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制作粗糙。另一方面,法律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非常高,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程度。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案卷材料也是如此。只要我们有信心,有耐心,多留心,一定能从案卷材料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案件阅卷必须家属到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够查阅部分案件材料,所以说我们可以与律师进行相关的商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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