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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8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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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被害人一般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者所发生的内容进行阐述,那么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如何陈述自己的事件和相关内容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如指控某甲犯强奸罪或提供强奸过程中的许多犯罪线索;

  (2)关于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后果等方面的陈述;有的被害人虽然不认识或不知晓犯罪嫌疑人,但他们能提供有关情况,有助于侦破案件。

  但是,被害人往往因犯罪发生时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影响或自身认识能力有限,使认识、记忆、表达案情发生误差,还往往因受犯罪侵害时,精神高度紧张、恐惧、发生错觉甚至幻觉或受害后精神受到强烈刺激,记忆混乱也会使陈述失真。被害人由于痛恨犯罪分子,容易产生要求对犯罪分子从纵从重严惩犯罪分子的过激情绪,或处于种种个人动机,又往往故意夸大或缩小犯罪事实情节,以至达到严惩或包庇的目的。

  

  二、刑事被害人陈述的收集方式是怎样的

  首先,为了保证收集的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证据收集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具体包括:

  (1)有关机关应依法接受被害人的控告。被害人在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后,会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这是被害人陈述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有关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依法处理。

  (2)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提出控告的被害人说明其法律责任,即诬告应负的责任及其拥有的权利。

  (3)在侦查期间,应当对提出控告的被害人提供人身保护,以确保其安全。

  (4)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时,应当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5)对同一案件的数名被害人应分别询问,分别制作笔录。

  其次,被害人陈述的收集人员应当采取恰当的方法来收集证据。具体包括:

  (1)鉴于被害人.的不可替代性,收集被害人陈述应当收集其本人的陈述。

  (2)在询问被害人之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害人的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做好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使被害人能充分配合证据收集人员客观真实地陈述案件情况。

  (3)在证据收集时,收集人员应当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尊重被害人,不能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等不正当方法收集被害人陈述。

  (4)在进行被害人陈述的收集时,收集人员询问应明确简要、通俗易懂,询问态度应当和蔼、平易近人,要有耐心,并在具体询问时须针对特定人士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

  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自述材料怎么写

  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需要写相关的自述材料的,对于自述材料它是有相关要求的,是要根据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并且要签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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