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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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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为了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随意的进行诉讼是要负刑事责任,因为这样严重影响司法程序的流程,以至于哪些真正需要诉讼的当事人不能诉讼。那么对于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虚假诉讼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的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在刑法中有着具体的规定和解释,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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