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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8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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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喝酒,有很多陋习,比如在生意权,很多生意是在酒桌上谈成的,但是酒能成事也能误事,喝多了闹事的很多,有的还借着喝醉酒寻衅滋事,受害人肯定是要报警处理的,那么对于酒后寻衅滋事怎么处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酒后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酒后有拦截追逐或斗殴行为的应该是寻衅滋事,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承担刑罚,要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赔偿受害人程度等综合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批捕是谁决定的

  1、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它无权自行逮捕。无论是决定逮捕还是批准逮捕,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寻衅滋事罪的共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的组织形式

  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存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与犯罪集团等两种组织形式。刑法第 26 条明确了犯罪集团的概念,即“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2、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人的责任划分及依据

  根据是否能够任意形成的标准,共同犯罪可以被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单独可能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

  3、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定性及处罚

  “纠集”即集合、联合之意,在刑法语境中等同于“组织”,都有主动追求犯罪结果、积极联络成员、为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等方面的故意和行为。

  4、寻衅滋事罪的实行过限问题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酒后寻衅滋事怎么处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酒后寻衅滋事,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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