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主体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4:34
人浏览

  一旦寻衅滋事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之后,就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寻衅滋事主体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三、寻衅滋事罪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或者举报之后,可以进行审查,审查认为可以立案的依法立案,收集所有的证据材料之后依法移交人民检察院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寻衅滋事主体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对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流程来处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