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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区别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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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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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义不同;期限不同;是否关押不同;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管制拘役区别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管制拘役区别是怎样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管制刑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是否剥夺人身自由,那么具体区别如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拘役和管制的概念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三、管制拘役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拘役区别是怎样,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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