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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9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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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死刑是现代社会很多的国家都已经取消的一种刑罚类型的,但是在我国死刑依旧是还存在的,对于死刑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相关的限制条件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是怎样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刑法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刑法48条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刑法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期间有犯新罪并且是故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判处死刑。

  5、刑法分则的限制:(1)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规定了死刑(2)在规定死刑的犯罪中,都以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作为死刑的判决的条件

  二、死刑刑罚特点

  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

  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

  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

  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阶级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2011年5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非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均判缓期二年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对于死刑的规定在我国的法律上是规定十分的完备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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