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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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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有人触犯了刑法,就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一些犯罪严重的,最高会被判处死刑,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一些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之后可以缓期执行,也就是死缓,那么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

  1、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死缓改判无期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

  对于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批准保外就医:

  1、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应当注意的是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三、什么情形适用死缓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比如一个案件事实完全清楚、证据完全充分、则可以直接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但如果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还有部分未完全查清,或有的地方有疑问的,则应适当考虑死缓,否则一旦是错案,人被杀后则无法挽回。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或立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并且行为人已有自首或立功的表现就说明该人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就应该从轻处理。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有特殊身份。如少数民族、华侨、归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等知识,由此可见,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变通方式,二者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等方面都有区别,只有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才可以被判处死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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