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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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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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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不断进行完善和改正的,那么对于我国死刑来说是逐渐的严重,并且逐渐的减少死刑内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伪造货币罪

  5、集资诈骗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9、战时造谣惑众罪。

  

  二、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刑法修正案(八)以前,实际上在1997年以前,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过程中,新出现了一些原来在计划经济下不存在的一些犯罪,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次减少了9个,它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来掌握刑罚的调整。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罪名。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三、刑法修刑标准是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问题的详细解答,对我国的刑法修正案来说,它是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现状,会逐渐做出相对应的改变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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