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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管辖法院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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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不仅对患者身体上产生伤害,而且对患者精神上也产生二次伤害。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医疗事故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法律知识。

  一、医疗事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构成。所谓医务人员,是指经过医学院校教育,或经各级机构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并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取得行医资格,从事医疗实践工作的各类医务人员。主要有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麻醉人员等。既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也包括一切具有合法行医资格的个体开业者。

  三、医疗事故罪的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章关于“管辖”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通俗讲,就是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单位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他们对外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该机构要进行诉讼、赔偿的,他们本身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具体讲,如果该医疗机构是在某某县内的,就到县法院起诉;如果该医疗机构在某市的,就到该市的法院诉讼;如果该市是设区的市的(比如:东城区西城区和平区等等),就到该区的法院进行诉讼。另外,我国的诉讼法的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医疗机构),不要认为患者及其家属在本地诉讼方便就到最近的法院立案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造成患者人身伤亡的,根据行为性质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您还有其他向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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