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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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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受到人身伤害的时候,都会正常的做出防卫,但是怎么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那么,正当防卫打死人怎么办?哪些是非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一、正当防卫打死人怎么办

  正当防卫杀死人首先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哪些是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不是危害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而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行为。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二十条》第一款: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服刑事责任,但是应该减轻或者免处罚。

  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服刑事责任。

  (1)必如A被小偷“光顾”,A在追小偷的过程中,小偷掏出刀子,B拿棍子将其制服,制服过程中把刀打掉轻伤,属于正当防卫,不服刑责。

  (2)制止过程中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打成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打的成重伤,属于防卫过当,是要服刑责的,可以减轻,也可以免于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防卫过当需承担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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