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专业碰瓷团伙骑自行车造事故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5 11:25
人浏览

  2010年5月初孟某来到无锡谋生,他刚到无锡人生地不熟,便去投靠自己的老乡周某,周某在无锡开黑车,生活过得也不好,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状况。孟某告诉周某他有办法在无锡轻松赚大钱,并大胆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是想组织老乡通过“碰瓷”进行诈骗……周某很快就被动容了,之后又有两个同乡罗某、陈某被说动了。就此以孟某为首的四人“碰瓷”团伙开始在无锡展开行动。同年5月8日15时许,孟某经多日勘察决定在南长区某路口实施作案,他指派老乡陈某骑自行车沿该路段来回行驶,让周某驾车载着老乡罗某紧跟陈某之后,很快一辆三轮摩托车落入孟某视线。孟某迅速电话通知周某开车逼近那辆三轮摩托车,致使被迫向右避让,陈某骑自行车故意撞上三轮摩托车,顺势倒地后谎称手指被撞受伤。随后孟某声称自己是陈某家人要求索赔,最后以3015元谈妥,赃款交由孟某进行分配。该团伙尝到甜头,作案越发猖狂,在短短两月内又以相同手法3次作案,共计骗得12650元。2010年6月7日无锡市某公安分局接到“110”指示后,迅速组织侦查小组,一举查获孟某组织的“碰瓷”团伙。

  无锡市滨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他人结伙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经济损失已经退赔,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孟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点评:“碰瓷”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本案中孟某这类犯罪案件一般呈现的特点,大多为结伙作案,犯罪人数众多;作案周期长、次数多、数额大;组织严密,隐蔽性强。因此,被害人一旦遇到类似的“碰瓷”案,应及时报案。据孟某交待的故意撞车案,发现大部分事主都是以“私了”方式处理,在此呼吁广大的司机朋友:当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私了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行车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坚决表明要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