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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特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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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犯罪在实践中发生的还是很多的,主要是一些企业的高管利于自己的职务之便来获利,而且还要一些公职人员利于职权贪污受贿。那么对于职务犯罪侦查特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犯罪侦查特点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务犯罪侦查特点有哪些

  1、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4、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二、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主要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出现:

  (1)滥用行政管理权违法犯罪。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主要表现是发包收贿赂、采购收回扣、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调入提拔干部收受贿赂等。

  (2)“乱作为” 引起的违法犯罪。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行政许可、查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等行使权利时滥用职权,如广告审批、占道经营审批、建筑废土倾倒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不依法办事,滥用自由裁量权,随心所欲,主要表现是执法人员见利忘法、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3)“不作为”引起的失职渎职犯罪。目前一些干部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认为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只有“为”了才可能犯罪,“不为”也就不会犯罪,甚至还有部分干部认为违法犯罪只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殊不知在平常的执法过程中的很多“不作为”都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问题。

  三、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的程序

  1、案件的受理

  2、初查和立案;

  3、侦查;

  4、审查逮捕。经过以上几个阶段侦查终结,最终决定是否移送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职务犯罪侦查特点有哪些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职务犯罪侦查特点主要是需要隐蔽力极强的侦查人员调查,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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