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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怎么认定强迫卖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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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卖淫指的是行为人利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他人实施卖淫行为从而从中获利,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为被认定为是强迫他人卖淫的,那么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怎么认定强迫卖淫?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根据修正案,强迫卖淫罪死刑罪名被取消,原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

  二、怎么认定强迫卖淫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三、关于强迫卖淫罪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强迫卖淫罪怎么处罚?怎么认定强迫卖淫的相关内容。综上,强迫他人卖淫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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