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一些犯罪案件中,刑事案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我们都知道,案件的审理一般是由法院来进行,但是具体由哪一个法院负责,在法律上面是有相关规定的,并不是当事人想在哪就在哪,这主要涉及到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那么刑事案件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
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还有移送管辖或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对于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权利的漠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无论是法律还是司法解释,都没有授予当事人对刑事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2、当事人对法院的刑事管辖不满时,只能通过诉讼外的方式进行,提请法院指定管辖或者移送管辖。
3、而法院的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决定行为,不举行听证,纯粹是法院的单方职权行为。
4、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仅是一种审判权的简单分配,没有任何当事人的参与。
5、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要么武断地加以拒绝,要么采取行政性的方式直接驳回。
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怎么规定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九十七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九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除此之外,还有移送管辖或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