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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人后抛伤者下桥致死 交通肇事成故意杀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0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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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却因肇事者将伤者抛下桥摔死,使案件性质转变为一起故意杀人案。日前,犯罪嫌疑人梁国林、颜育仁、刘振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此案将择日宣判。

  现年25岁的梁国林是新县残联的专职司机。今年4月2日20时30分,梁国林酒后驾车载着刘振华、颜育仁,撞到同方向骑自行车的妇女刘笑春。刘笑春被撞后贴卧在轿车车顶,梁国林并未停车,直接驾车逃逸。

  当车行驶至离肇事点约2.5公里时,梁国林发觉被害人仍在轿车车顶,遂将车行驶到肇事点——埠前镇镇政府前的桥上。停车后,三人将刘笑春从轿车车顶抬下,在刘笑春尚有呼吸并发出呻吟的情况下,将其抛下桥致其死亡。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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