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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醉酒女回家强奸未遂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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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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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女性朋友醉得不省人事,便欲对其行不轨,好在朋友的老公正巧回家撞见,强奸未遂的陆俊便被扭送到公安局。近日,江阴法院对这起强奸案件做出了判决,判决被告人陆俊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29岁的陆俊出生于丹阳,其有着一手做皮鞋的手艺,今年3月份,陆俊来到江阴市澄江街道开了一个皮鞋店,由于经常约邻居过来打牌,陆俊与周围的邻居慢慢熟识起来,冯秀慧就是其中一个。今年8月19日晚,冯秀慧与其他女伴在陆俊店内打牌至晚上9点,大家感觉意犹未尽,陆俊便提议喝酒,拿出自己用白酒兑的杨梅酒大家一起喝。酒过三巡后,其他女伴陆续被老公接回家,冯秀慧感到自己喝多了也准备起身回家,陆俊见其神志不清,怕其出事,便提出送其回家。到了冯秀慧家里,陆俊见冯秀慧迷迷糊糊躺在床上,与其讲话也没有回应,便大胆爬上床,肆意抚摸冯秀慧。约20分钟后,冯秀慧的丈夫回家,看到此刻的情形大为光火,对陆俊拳打脚踢,甚至要用刀砍陆俊,幸而隔壁邻居闻讯赶来,拉住冯秀慧的丈夫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俊趁妇女醉酒后无反抗能力之际,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确已构成强奸罪,但其系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其案发后能自首,且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合上述情节,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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