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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债三人组”非法拘禁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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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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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某等三人组成的“清债三人组”为意气帮朋友强出头,在追债过程中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将被害人殴打致轻伤。4月3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

  2005年9月12日,韦某接到朋友“阿华”(另案处理)打来的电话,“阿华”在电话里称,颜某欠其的1万多元已拖欠多日未还,并深有含义地问韦某该怎么办。韦某当即表示要为“阿华”出头,并召集了陈某、陆某两位“兄弟”,组成了“清债三人组”。

  当日19时许,三人与“阿华”驾驶一辆三轮搭客车到邹圩邮政所路段。在“阿华”将颜某约出来后,四人不由分说将颜某强架上车并将车开到来宾市石陵镇陵谓地段附近进行殴打,威胁颜某向其索取10000元现金。晚上22时许,颜某在其家属交出600元现金后,才得以脱身。

  中国法院网·伍文帅 黄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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