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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不足半小时又作案 抢劫强奸被判八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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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劳改犯刚刑满释放不到30分钟,又实施犯罪,结果再度被打入监狱。
  
  9月22日,犯下强奸、抢劫罪的陈小龙,被防城港港口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陈小龙现年19岁,博白县人。去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0个月,在防城港市看守所服刑。今年6月1日下午4时,他刑满被释放。因在异地举目无亲,陈小龙想到东兴投靠一名朋友。欲搭车前往东兴时,不料他竟鬼使神差地上错了车,坐上一辆开往防城港口区渔洲坪的1路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开出一段路程后,他才意识到坐错了车,于是在一家土产公司仓库对面下了车。陈小龙向路边锄草的妇女阿雨问路时,看到阿雨有几分姿色,陈小龙的两眼就直盯阿雨,脚步再也迈不开。于是,他一边与阿雨“谈心”,一边等待作案的时机。好心的阿雨并不知道自己危在旦夕,高兴地与陈小龙攀谈起来。就在阿雨走到公路边倒草时,陈小龙快步跟上,将阿雨推到附近铁路边的草丛中,对她实施强奸,之后又将阿雨身上的一台小灵通抢走。此时,离他出狱还不到30分钟。
  
  作案后,陈小龙逃窜至东兴市,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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