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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见赎金来 万元卖掉绑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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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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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讨回自己所谓的“损失”,李应林将前女友的儿子绑架,在养了3年仍未见到赎金的情况下,李应林又将孩子卖掉。5月26日,河南省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应林犯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4000元,予以没收。
  
  1995年4月,已过不惑之年的李应林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东北人林某,当时林某离婚后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生活,李应林和林某见面后,双方互有好感,就在郑州租房子开始了同居生活。6个月后,林某的父亲病重,李应林为讨林某的欢心,就变卖家当,并筹借了4000元钱陪林某去了东北。但是林某到家后,却以两人合不来为由提出分手,李应林感觉自己人财两失,气愤之下,就将林某的16个月大的儿子偷偷抱回郑州。数月后李应林向林某去信,要求林某回郑州与其生活或付现金20000元,未果。1998年,李应林已经把孩子养了3年,在要钱不成的情况下,就把孩子以14000元的价格卖掉。几年来,一直在苦苦寻找孩子的林某在郑州市顺河路上,发现了李应林后立即报警,公安人员遂将李应林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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