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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检察院公诉一起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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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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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恩施州检察院向湖北恩施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黑案件被作出有罪判决,该案被告人向某等1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一人被判死刑。

  2007年以来,向某网络张某、刘某、周某、章某等人在恩施城区实施开设赌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他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壮大,形成了有固定组织者、领导者,相当一部分骨干成员的总数达二十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一致公认向某为“老大”,对其下达的指令均无条件执行。为了保证该组织的利益及“老大”的权威地位,向某对其下属成员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一经违反,都会受到责骂。为了壮大组织的经济基础,向某通过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垄断经营夜总会公关等行业聚敛钱财,并用聚敛的钱财为其下属成员发放工资,为组织成员治伤、潜逃提供资金,逢年过节还给组织成员发放红包。为了给组织壮大声势,向某非法持有枪支,统一购置刀具,集中保管,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次向某等十五人被提起公诉后,湖北恩施州中级法院认定向某等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等七大罪名。向某等人得到了应得的惩罚。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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