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阳中院救助刑事被害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2 16:21
人浏览

  “感谢法官们想方设法救助困难当事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院!”10月9日,当刑事被害人家属柴中义从南阳中院法官手中接过五千元救助金时激动的连声道谢。这是南阳中院落实司法救助,让当事人感受司法人文关怀的一个缩影。

  2007年5月15日,南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被告人赵某赔偿被害人家属柴中义经济损失八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罪犯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南阳中院了解到柴中义年老体弱,子女年龄尚幼,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后,积极向南阳市委政法委汇报,为被害人家属争取专项救助资金。救助资金拨付后,在多方联系不到柴中义的情况下,经耐心查找,最终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5000余元救助资金交到柴中义手中。

  以上文章由法律快车 刑法 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