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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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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刑事案件,一般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很多认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然后就会进行开庭,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可不可以不去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

  刑事案件开庭被害人到不到场有区别的,如果不去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办理也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如果开庭时被害人到庭的,被害人就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决时,对被害人的主张或要求也会予以考虑。如果被害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但被害人就失去了当面向法官陈述的机会,法官只会根据公安机关以前对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来进行判断。

  

  二、刑事庭审具体流程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三、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一般是五到二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可以不去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对于刑事案件的话,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庭的,如果说被告不到场的话,这个时候对方有委托律师也是可以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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