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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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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迹鉴定是我们刑事诉讼法律中的一个司法鉴定的项目,而且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笔迹鉴定对于证据的贡献还是比较小的。而且现在书证的鉴定以及相关的笔记的鉴定可能对于案件的贡献还是比较少的。那么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及其相关问题。

  一、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是多少

  笔迹,指各个人所写的字所特有的形体特点一指手迹。不同的人必然会形成不同的笔迹,它能反映不同书写者的特征。生理、心理因素甚至身体外表都会对笔迹有影响。笔迹鉴定和笔相学等都是有关笔迹的学问。

  (一)人类大脑是笔迹形成的物质基础

  笔迹是人类书写活动的结果,书写是大脑的反射活动,大脑是笔迹形成的物质基础。从书写的生理机制来看,它是大脑对外界刺激作出的应答性反应。即:书写的产生是客观世界的各种刺激作用于视觉、听觉和其他感受器,并由相应的传入神经传到中枢--大脑,经大脑一系列的心理、生理综合分析过程,才得以发出指令,然后再由相应的传出神经将指令传至效应器一-手,才使书写动作得以进行。可见,书写沾动是由“感受器一传入神经一-中枢--传出神经--效应器(手)”这5个部分组成的弧状结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依赖于视、听感受器和各级神经元的正常功能的发挥,尤为重要的是对其中枢--大脑的依赖。可见,书写的顺利进行有赖于大脑极其复杂的各个机能系统间的协调活动,其中任一环节的功能障碍,都会使书写的进行受到影响。

  人类的大脑与双手是息息相关的,手部活动是人体最复杂的活动,脑部活动大部分为手而设,手能通过许多方式反映人的内心世界的活动状况书写便是手脑联合的产物学者们从这一角度出发而普遍认为,笔迹就是脑迹,字迹是大脑的书写人在书写时,与其说手在写,不如说是大脑在写指尖的各种运动形式只不过是人内心世界在无意识下的一种不加修饰的流露,是被传递到手指上的无意识的思想就像指纹能证明一个人的个体特征一样,写字时的每一笔每一画都能反映出每个书写人独特的个性所以说,通过笔迹可以挖掘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二)生物遗传因素对笔迹形成的影响

  如前所述,书写是以大脑为中枢,以各级神经元、感受器、效应器之间的电生化传导为通路组成的反射弧。因此,笔迹的形成必然受到书写者的脑、神经细胞的构置特点和神经冲动的电生化传递特点的制约,而这些因索通常是由生物遗传因素所决定的。一般会在5千左右。

  二、笔迹书写时间能鉴定吗

  司法鉴定能鉴定笔迹时间吗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内容一。

  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二、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该《通知》第一款,要求送检单位应该提供样本。在特殊情况下,就是讲送检单位不能提供合法的比对样本、同时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在六个月之内的,“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在“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求送检单位提交合法送检样本。该款最后部分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鉴定条件审查”就是讲法院在送检前必须对送检样本与检材之间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只有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送检,否则就是违法送检。就样法院在送检前就有一个前臵程序:要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送检样本形成一致;要么,对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进行“物质材料的鉴定”,同时,查明,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是否相同。在审查清楚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时才能正式提交鉴定机构进行“文件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就是讲,法院提供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的鉴定机构必须是对文件90%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同时有合法资质并不代表有该能力,法院还必须对其真实能力进行考察。有的鉴定单位可能连检测用的仪器都没有甚至有些鉴定机构人员连仪器不不会用,法院当然不能认定他们具有该能力。该《通知》第二款,“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表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不同,鉴定结果就不准;“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三、笔记鉴定的步骤

  1、不能将鉴定机构的样本作为比对样本。

  2、送检单位提供的样本同样必须满足: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通知》用了相同而不是基本相同。事实情况是送检单位根本就不可能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本,除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提交的比对样本形成一致意见,否则鉴定将没法进行。

  3、既然不能用鉴定机构的样本进行比对,那么就不存在通常鉴定机构讲的“所谓鉴定机构数据库”比对的问题。

  4、由于该鉴定是比对性鉴定,因而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主要表现在对比对样本是否合法进行质证。

  5、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前必须审查送检样本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认可的样本进行鉴定;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样本,应该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样本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证据,否则鉴定机构不能进行鉴定;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属于“物质材料的鉴定”它不属于“文件技术鉴定”的范畴。再者,由于法定条件中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是否相同,鉴定机构根本就没法进行分辨,所以,文件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送检样本是否合法的资质。

  以上就是关于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是多少及其相关问题。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一般是五千元左右而且对于很多的人来说是可以支付这些费用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费用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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