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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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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什么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的规定相关内容。

 一、 被监视居住人要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监视居住的场所和通知义务

  (一)监视居住的场所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二)通知义务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3、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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