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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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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纠纷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的,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管辖的法院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对在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实际上,各地对于法院的管辖权都有相关规定,那么吉林省法院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吉林省法院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山市、白城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具体开庭时间因为考虑到各地法院案件数量、审判人员不同等实践情况,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立案之后何时开庭做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各个法院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安排。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帮你审结。法院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三、法院立案后多久发法院传票

  1、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至于什么时候安排开庭及发传票,法律没有规定,由法院自行决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传票,一般是指法院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吉林省法院立案标准是什么等知识,由此可见,不同等级的法院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遇到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的时候,可以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看自己的案件属于哪一级法院管理,然后再去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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