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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刑事复议/复核通知书(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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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在刑事复议、复核期间,如果发现案件涉及专业问题,需要有关机关或专业机构作出解释或确认的等需要中止刑事复议、复核的情况,公安机关就会向当事人出示中止刑事复议/复核通知书。通知书会说明中止复议、复核的理由。

(刑事复议/复核机关全称)

中止刑事复议/复核通知书

  ×公刑复(核)中字〔〕号

  (申请人):

  你对(×年×月×日××公安机关作出的××文号四类决定/三类复议决定)不服,提出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本机关已经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因(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四项内容结合具体案情填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中止刑事复议/复核。

  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刑事复议、复核专用章)

  一式三份,申请人、办案部门或者复议机关各一份,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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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议/复核补充材料通知书

  复议/复核申请决定文书

  ■公安机关出具的刑事复议/复核中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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