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7 12:38
人浏览

  我们知道诉讼都是离不开时间规定的,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具体提出的时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出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出

  1、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2、诉讼阶段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3、刑事诉讼阶段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犯罪,公权力侵权,非实际、必然的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我国没有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诉讼时效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属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直到一审判决以前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和刑事案件一起审判。只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才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出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犯罪分子是一定会受到刑罚处罚的,但对于给受害者家属及其本人造成的伤害还是需要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