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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赔偿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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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刑事犯罪行为会造成被害人出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如果出现这些情形时,被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请求赔偿,那么刑事案件赔偿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案件赔偿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三、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刑事案件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赔偿项目要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案件赔偿怎么处理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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