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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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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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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中比较特殊的一类诉讼。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可避免造成一些物质的损失,有关这一类赔偿,无需被害人走其他诉讼途径,一并处理,可以说是节省了诉讼资源。有关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此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一)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五)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羁押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拘传

  (六)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七) 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 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九)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十)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的相关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一审判决之前提出,如果一审判决之前没有提出的,则不可以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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