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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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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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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一般在生活中我们将会遇到,刑事案件如果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就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提起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只有在一定时间内维权才有效,确保自己的权利,那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三、刑事自诉案件具有哪些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刑诉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的内容,法对于刑诉法,大家还是知道得比较少的,第212条是关于宣判方面的一些内容,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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