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9 16:35
人浏览

  行政方面的诉讼,都是指的公民和国家机关之间的纠纷去进行处理,行政机关去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那么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

  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体工作人员。

  3、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起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在《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范围之内,投诉的法院也应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具体受案范围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去提出行政诉讼需要案件去进行受理的话,是需要符合相关要求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