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2 11:30
人浏览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满意时的重要救济途径。然而,并非所有的复核申请都会被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受理;

2.涉及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

4.车辆非道路行驶时发生的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还明确指出,在事故逃逸情形下,逃逸方需承担全部责任,但可以根据证据减轻责任。这些规定确保了复核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必备材料

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是受害人获得应有赔偿的关键一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请描述;

3.证人证言及其身份证明;

4.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初诊病历等医疗证明;

7.委托申请的相关文件;

8.《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这些材料共同构成工伤认定的基础,确保了受害人权益的有效维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