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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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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生活中对于一些行政诉讼案件,都是要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起诉的,如果超过了诉讼失效的话,可能就会导致诉讼行为无效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之规定显然说明行政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理论,当然也不适用时效中断理论,所以此规定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无法使公民信服此立法的公正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二、行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

  (一)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再审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失效超过了,也就是当事人已经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所以我们要在规定时效之内进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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