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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的行政处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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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法放贷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是属于非法的金融业务活动,就算没有构成犯罪,也是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非法放贷的行政处罚标准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放贷的行政处罚标准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犯罪主观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放贷的行政处罚标准的相关知识,非法放贷尚未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进行罚款并且还要没收非法所得的,在法律上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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