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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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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当被执行人不愿意执行的时候,行政机关会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使被执行人进行执行,那么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三、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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