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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没收个人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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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个人财产是一种特殊的处罚手段,对于没收财产来说,没收财产主要是没收现金、房产、汽车等,那么对于没收个人财产来说,应该怎么样去进行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叫没收个人财产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叫没收个人财产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系财产刑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财产犯罪案件的增多,没收财产刑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却没有引起司法人员的足够重视,这一方面存在着重自由刑、生命刑而轻财产刑的传统刑法观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本身对没收财产刑的规定不尽完善,特别对具体的适用范围、条件、标准无统一规定,导致在具体适用时不好把握。

  二、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以及相关的程序不了解,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或者找律师详细咨询。

  三、行政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立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叫没收个人财产的相关知识,没收个人财产是一种处罚的手段,通过这种处罚手段可以有效的打击犯罪。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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