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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6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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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行政诉讼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需要明白行政诉讼是公民和行政机构之间出现纠纷需要法院来进行裁决的,那么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

  (一)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二)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

  (五)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

  所谓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提取保存或者查封的一种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

  二、行政诉讼如何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与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有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可见,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相对而言比较宽松。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该申请书中,需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所在地点、证据保全的内容和范围、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等事项。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即法院就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具有自由裁量权。对此,可根据证据的种类、价值大小等诸方面的因素予以综合考虑。证据保全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未涉及到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

  三、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的相关知识,一般在进行行政诉讼的时候,相关的行政机构所承担的举证责任也是较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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