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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撤回案件的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1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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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你起诉,比如经过侦查后发现犯罪事实并不是被告人作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证据不足等情况。那么检察院撤回案件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检察院撤回案件的情况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

检察院撤回案件

  二、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会撤案吗

  不会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检察院从法院撤回案件是不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检察院如果撤回起诉,没有新的证据不能再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如果补充了新的证据,达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可以重新起诉。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可以做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分三种,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如果作出的是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相对不起诉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总而言之,出现了指向性的新证据或者经过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其人等情况,人民检察院会撤回起诉。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检察院撤回案件的情况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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