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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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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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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治安拘留而言,大家可能比较熟悉行使拘留,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中属于最严厉的制裁了,那么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啥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治安拘留就是行政拘留,两者没有区别。

  拘留分三种,分别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法律规定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

  二、治安拘留可以保释吗

  治安拘留不可以保释,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而保释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行政拘留可不可以变更为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可以改为刑事拘留,关键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致人轻伤就应当由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这样就会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拘留可以转刑事拘留,而刑事拘留是不能转行政拘留的。

  第一、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法理。

  刑事拘留是刑诉法所规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这两大部门法都没有规定刑事拘留可以转变、抵扣行政拘留,也没有共同的上位法规定可以转变、抵扣。2004年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时间问题的批复》说“经征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依法被行政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应当将其刑事拘留的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刑事拘留的,应当依法给予国家赔偿。但是,如果因同一行为依法被裁决行政拘留,且刑事拘留时间已经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已经折抵的刑事拘留时间不再给予国家赔偿。”但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公安部的文件显然是越权的。之后,2013年1月施行的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也规定,刑事案件撤销后,可以移交行政处理。但部门规章,显然也不应涉人身自由抵扣,这个本该是法律规定的立法内容。

  第二、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给警方开了后门,缩减了当事人权利。

  如果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正当,则意味着,警察办理刑事案件中,一旦发现不对,即可转向治安处罚。这种衔接,有滥用职权而无需承担责任之虞。其次,面对转化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失去了申辩权、暂缓执行治安拘留期等权利,只能束手就擒。再次,违背“一事不再罚”。同一行为,已被刑事拘留过了,再被行政拘留,显然是双重处理。虽然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但其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处罚是无异的,实质上仍是被两次处罚,颇为不公。可见,这个转换机制,纯粹是为权力设计的,漠视了权利,并不平衡。

  故刑事拘留不应该转为行政拘留。发现错案后,应当立即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已经刑事拘留过的,免予追究行政处罚。如果是违法拘留的,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国家赔偿。

  治安拘留就是行政拘留,两种没有区别,都是属于行政处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啥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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