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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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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程序需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按照规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之后按照规定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撤销需要满足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条件,行政处罚撤销决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程序

  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出相应的撤销行政处罚。

  二、什么情形下才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要根据法律规定,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

  三、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可以吗

  1.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

  2.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3.《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容出赔偿要求

  4.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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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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