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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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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诉讼如何寻求律援助

  在行政诉讼中,公民首先需要在诉讼之前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民在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情况下,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1.这一过程涵盖了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障待遇、生活救济、抚(赡、扶)养费、劳动报酬、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以及特定的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包括医疗、交通、工伤事故赔偿等案件。

  2.此外,还有特殊群体如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没有辩护人时,法律援助机构需提供援助,且不需审查经济状况。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做了具体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委托代理人,涉及的事项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生活救济、家庭抚养等。

  2.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这些规定之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

  3.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代理人,同样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三、不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也明确指出了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特定案件或事项。

  这包括申请人因自身过错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法提供涉讼案件证据或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以及那些可由行政机关处理或法律程序简单的案件等。

  还有已经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申请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其他案件。

  不清楚法律援助是否包括您的情形?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咨询,我们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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