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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申请证明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0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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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户口申请证明应当写明入户派出所的名称,申请的目的以及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信息,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情况等,之后写出迁移户口的理由并写明具体的迁移户口要求,最后应当写明结束语及落款等。

办户口

  一、办户口申请证明怎么写

  办户口申请证明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2.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3.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4.结束语

  5.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二、办户口申请手续流程

  办户口申请有以下手续流程:

  1.当事人携带其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准迁证材料;

  5.依法迁入新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办户口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办户口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律快车提醒您,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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