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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罚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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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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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法罚款期限十五日,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如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行政处罚法包括一系列的具体规范等。

行政处罚法罚款

  一、行政处罚法罚款期限

  行政处罚法罚款期限是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二、行政处罚法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包括了一系列行政处罚的具体规范,一系列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一系列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处罚法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了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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